剛剛晃到作者自稱是杉FAN的blog…一瞬間有種快吐血的感覺ORZ
那篇文主題原本在鞭與杉莔傳過緋聞的某女性聲優,本來個人有個人好惡也是很正常的事,但鞭著鞭著就連緋聞都拿出來講是怎樣?

聲優雖不是主流文化,但也算是公眾人物
以為在照片上稍微打個馬賽克就能光明正大的放出來,還大大咧咧的在網路上用極不文雅的文字批評
曉不曉得這樣已經是犯法的行為了?我是不知道在「貴國」這樣的行為犯不犯法,法律問題先放一邊
懂得什麼是尊重沒有?懂得什麼是自重沒有?這種行為和廚有什麼兩樣?
自以為是在為某人抱不平嗎?這樣就叫FAN?
那緋聞是真也好,是假也罷,只有當事人心知肚明的事還有「fan」插嘴的餘地?
以為是FAN就是人家的爹媽了? (雖然在實際上來說是衣食父母沒錯…

真看不過該女聲優的行徑和演出,批評也就罷了。
實在是看不過把未經證實的隱私拿出來說嘴的行徑!
明明也知道2ch的言論看看就好,還拿出來一起鞭是怎樣?豈不矛盾?
2ch的言論難道會是該名女聲優放出來的?根本搞錯對象了吧。
還擅自揣測他人的心態,簡直三流!
要自稱為FAN之前,先好好學習邏輯思辨和公民素養吧!

 

*****以下離題*****

看著對岸人民某些個言論實在是很容易火大!
一堆看起來已是大學生、出社會的人了還是火星文一堆!
是殘體字用久了,文字觀念整個殘掉了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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